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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 我要询价

时间:2023-10-17 13:36:02   作者:欧宝电竞官网

产品描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或“2021年半年报”)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半年报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以现场+网络会议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其中董事胡贤甫先生授权邓伟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所有董事均保证2021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异议。

  本公司负责人麦伯良先生(董事长兼CEO)、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邗先生(首席财务官)声明:保证本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注1: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于2021年6月30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公司2,111,076,112股,包括:51,306,372股A股和2,059,769,740股H股。这些H股中,包括(但不限于):

  (1)截至2021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包括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等)持有本公司880,429,220股H股好仓(L);

  (2)深圳资本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香港)”)直接持有的719,089,532股H股;

  注2:于2021年6月30日,除了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719,089,532股H股(见上述注1)以外,深圳资本集团另持有本公司350,000,000股A股。

  注3:于 2021年6月30日,除了上述已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182,273,280股H股(见上述注1)外,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另持有本公司19,733,298股A股。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184,54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9,431,807千元),同比增加85.60%。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4,297,459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182,797千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在各主体业务中,集装箱制造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物流服务业务、循环载具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海洋工程业务的营业收入保持较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占本集团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和业务为集装箱制造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

  本集团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

  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包括53英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

  2021年上半年,全球商品贸易展现出强劲增长势头,使得集运需求市场呈现出持续、迅速增加。同时在疫情下全球港口和供应链所面临的常态拥堵及今年上半年苏伊士运河和盐田港的堵塞等意外事件使得集运市场出现舱位及用箱紧张的局面。为了缓解市场“一箱难求”的局面,保障中国外贸出口用箱需求,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通过增加资源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充分释放产能等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新箱供应。在本集团及同行的共同努力下,全行业单月新箱产量不断突破新高,随着新箱的不断交付使用,“一箱难求”的局面已得到相当程度地缓解。

  同时,受持续旺盛的集装箱需求和大宗商品上涨导致原材料价格攀升等因素的影响,上半年新箱箱价也因此有大幅提升。

  受此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产销量创历史同期最高记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也都有大面积上涨。报告期内,本集团普通干货集装箱累计销售114.55万TEU(去年同期:35.83万TEU),同比增长219.70%;冷藏集装箱累计销售9.45万TEU(去年同期:5.36万TEU),同比增长76.31%;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450,80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8,448,783千元),同比增长224.91%;净利润人民币4,393,882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38,928千元),同比增长1739%。

  本集团下属的中集车辆主要是做半挂车、专用车上装以及冷藏厢式车厢体的生产及销售。中集车辆产品组合最重要的包含(1)全球半挂车产品(包括:集装箱骨架车、平板车及其衍生车型、侧帘半挂车、厢式半挂车、冷藏半挂车、罐式半挂车以及其他特种类半挂车);(2)中国专用车上装产品(包括:城市渣土车上装、混凝土搅拌车上装及整车);及(3)冷藏厢式车厢体产品。

  2021年上半年,全球半挂车市场方面,中国物流运行沿着稳步复苏轨迹行进,物流运输车辆需求保持增长,同时“碳达峰与碳中和”升级为国家战略,半挂车轻量化、智能化与高质量化的发展的新趋势加速推动行业的革新。随着海外物流运输复苏,海外半挂车需求持续回暖;中国专用车市场方面,中国交通网络完善、乡村振兴推动,基建投资持续增长,国内专用车需求强劲;中国冷藏车市场方面,随着中国食品冷链物流规范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快速布局,城市物流配送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冷藏厢式车厢体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中集车辆在全球销售各类半挂车81,628辆(去年同期:51,019辆),在中国销售专用车上装41,661台/套(去年同期:24,580台/套),在中国销售冷藏厢式车厢体3,294台/套(去年同期:2,345台/套);实现营业收入合计人民币17,711,84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1,190,519千元),同比增加58.2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60,650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98,246千元),同比增加8.94%。

  国内市场方面:(1)中集车辆借助半挂车行业大整合之力,集装箱骨架车、电商配送的厢式半挂车、冷藏厢式半挂车以及罐式半挂车等主力产品增长快速,国内半挂车业务收入明显提升;(2)中集车辆开启“天启”二期自动化与智能化产线升级项目,积极联合重卡头部制造企业,推动水泥搅拌车及城市渣土车上装向高端制造迈进。报告期内,水泥搅拌车上装与城市渣土车上装收入同比增长显著;(3)中集车辆敏锐捕捉轻型运输车的厢式化市场发展机遇,发布“太字节”品牌,凭借模块化的产品设计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最新一代双模发泡技术,引领合规化冷藏厢式车厢体产品的发展的新趋势。中集车辆国内市场收入增长显著,但受到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价格大大上涨影响,国内市场毛利率同比下滑。

  海外市场方面:(1)近期消费需求被释放,电商物流需求大幅度的提高,美国本地市场的厢式半挂车、冷藏半挂车订单激增,中集车辆北美半挂车业务收入提升;(2)中集车辆优化了欧洲市场灯塔工厂产线,加大对产线的升级与资本投入,优化了产能布局,提升了在本地市场的占有率,实现欧洲市场业务收入与毛利率的双双增长。

  本集团通过子公司中集天达经营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旅客登机桥、机场地面支持设备等空港装备和机场行李处理系统、智能仓储及输送系统等物流装备,同时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推动自身业务向综合性消防救援移动装备市场扩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33,00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190,809千元),同比增加29.3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9,593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78,474千元),同比上升128.86%。

  中集天达报告期内业务增长的根本原因:(1)空港与物流装备业务:空港装备方面,受益于成都项目顺利完成,本期内登机桥和桥载设备业务的收入及利润均较去年同期上升;物流装备方面,抓紧国内电商物流行业爆发对物流系统和设备的需求大幅度增长的机遇,本期间物流装备的营业收入录得可观的升幅;(2)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去年因疫情引发供应链问题影响综合性消防救援移动装备和其他消防救援装备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随着供应链回到正常状态,国内业务得以提升,但因海外地区疫情反复,拖累该项业务的整体增长。

  本集团的物流服务业务致力于成为中国“装备+服务”为特色的多式联运领军者,围绕国内主要海港、长江河港、铁路中心站及国际主要航线进行多式联运网络布局。通过开展集运多联、专业物流、场站运营、生态支持业务,构建起以场站为基石、控货为核心的箱、货、场结合的多式联运发展模式。

  2021年上半年,在贸易方面,国际货物贸易处于活跃阶段,中国外贸出口情况持续恢复,国际运输需求旺盛,整体物流服务业务形势向好;在政策方面,交通运输部发布十四五规划,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在行业动态方面,随着海运运价持续高位浮动,铁路联运、公路联运的总体需求出现显著上升,为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925,64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451,534千元),同比增长122.9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5,92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32,089千元),同比减少28.51%,主要由于去年同期收益中包括向本集团子公司转让股权产生的收益。

  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继续在多式联运通道网络布局、核心资源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投入,并在专业物流方向持续发力,不断的提高业务质量,为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物流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丰富业务形态,不断的提高效率和盈利能力。集运多式联运业务方面,跨境多式联运业务景气,中东、南美等航线业务增长较快,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等联运业务快速地发展,上半年班列业务量同比大幅度的提高;专业物流业务方面,全力发展冷链物流服务、探索能源化工物流领域、强化项目物流服务能力;场站运营业务相较去年市场恢复,整体进出箱量有所增长;生态支持业务维持稳定。

  本集团的循环载具业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循环包装替代一次性包装综合解决方案,助力碳中和。目前,主要为汽车、液体化工、食品、橡胶和大宗商品等行业提供专业的循环载具研发制造、租赁运营及包装综合解决方案。

  2021年上半年,受商用车“国五”切换“国六”排放标准的影响,商用车零部件循环载具租赁需求提前释放,二季度新能源动力电池循环载具需求量有所增加。报告期内,本集团循环载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26,783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286,512千元),同比上升104.18%;净利润人民币228,950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740千元),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本集团循环载具业务情况如下:(1)载具研发制造业务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载具板块持续增强新能源动力电池循环载具产品研制设计能力,并申请多项产品专利,新产品受到客户广泛认可。二季度开始,新能源动力电池循环载具需求有所增加,带动循环载具研发制造业务增长。(2)租赁运营业务稳步增长。载具板块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一方面持续深耕已有客户,推动客户提高循环包装替换一次性包装的比例;另一方面,拓展别的行业循环载具租赁业务。由于汽车零部件循环载具需求被提前释放,下半年汽车零部件循环载具租赁需求有极大几率会出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下滑,从全年看,租赁运营业务将保持平稳发展。(3)包装综合解决方案处于初步探索期。为满足客户对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帮助客户降低整体供应链成本,载具板块目前逐步进入为大宗商品客户提供包装综合解决方案服务的领域。

  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板块主要是做大范围的使用在清洁能源、化工环境及液态食品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销售及运作,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安瑞科。

  报告期,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14,992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5,797,777千元),同比上升43.42%;净利润人民币347,90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56,838千元),同比上升121.82%。本集团附属公司中集安瑞科三大业务分部中,清洁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452,04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993,243千元),同比上升48.74%;化工环境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3,254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072,219千元),同比上升42.07%;液态食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57,11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021,611千元),同比上升42.63%。

  2021年上半年,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紧抓行业回暖的各项机遇,实现了迅速增加。(1)清洁能源分部:主要布局天然气相关业务、氢能相关业务。在天然气相关业务上,多重利好因素驱动上游储运设备实现销售增长。①得益于工业煤改气、城市燃气调峰保供等政策推动,LNG上游储运需求迅速增加,期内,本公司LNG储罐、LNG罐箱和LNG运输车销量增加,但因经济性下降,应用于LNG重卡的LNG气瓶销量今年上半年同比下滑。②受益于LPG微管网的建设提速以及全球油品市场复苏使炼油企业开工率提升,LPG上游储运相关设备需求较为旺盛,期内本公司LPG球罐等相关设备、LPG运输车和LPG运输船销售强劲。③期内,氢能业务稳步发展,与Hexagon Purus HK Holdco AS成立了四型车载储氢瓶及供氢系统合资公司,目前正在采购设备等,尚未投产。(2)化工环境分部:2021年上半年,全球化工和石化行业回暖提振了化工罐箱的需求,该分部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获得大幅度增长,收入实现了稳中有增。期内,该分部积极拓展后市场、智能化产品业务,于2021年3月2日注册成立了中集赛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进一步规范后市场服务运营和管控体系。(3)液态食品分部:由于新冠疫情缓解,该分部涉及的现场施工项目得以正常推进,受益于新签订单的增长,该分部2021年上半年收入获得可观增长。截至2021年6月底,该业务板块在手订单为人民币122.5亿,同比增长23%,新签订单人民币92亿,同比增长51%。

  本集团下属中集来福士旗下拥有4家研发设计企业、3家建造基地和6家运营管理公司,集设计、采购、生产、建造、调试及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具备批量化、产业化总包建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它特殊用途船舶的能力,是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建造商之一,并始终在国际海洋工程市场中参与全球竞争。主体业务包括半潜式钻井平台、半潜式生活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自升式生活平台、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FPSO)、多功能海洋服务平台(Liftboat)、起重船、铺管船、海工支持船(OSV)、远洋拖轮、中高端游艇及其它船舶的设计与建造,产品涵盖大部分海洋工程产品。

  2021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逐步恢复,国际油价2021年后基本达到了70美元/桶水平,带动油气海工复苏,市场机会虽然有所增加,但仍未完全达到疫情前水平。

  报告期内,随着海工新接订单陆续进入建造期,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18,678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527,837千元),同比增长11.51%;净亏损人民币680,365千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889,767千元),同比减亏23.53%。

  2021年上半年,中集来福士在新签订单方面:新增生效订单3.8亿美元,包括油气模块项目3个(合同金额约3.2亿美元),及其他网箱、特种船项目(合同金额约0.6亿美元),累计持有在手订单价值9.6亿美元,其中非油气订单占比约40%,基本维持油气和非油气业务各50%的业务组合和产能布局。项目建造及交付方面:2021年1月,由中集来福士提供船体模块建造以及大合拢服务的全球首座十万吨级深水半潜式生产储油平台“深海一号”能源站在山东烟台交付启航;2月,成功交付为挪威阿克集团旗下阿克海洋生物有限公司(Aker Biomarine)建造的南极磷虾运输船项目;3月,中集来福士首次承接的FPSO超大型油轮改装合同开始拆除吊装工作;4月,为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建造的插桩式抢险打捞工程船“德建”轮顺利启航交付;5月,具有100%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工平台“华电中集01”首次应用于海上风电领域,助力国家“3060”双碳目标实现;6月,由中集来福士建造的自升式钻井平台“中油海15”正式奔赴山东半岛南进行海上风电安装作业,这也是国内首座自升式钻井平台改建风电安装平台实现交付。

  本集团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构建与本集团全球领先制造业战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集团海工资产、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手段,助力本集团战略延伸、商业模式创新、产业体系优化和整体竞争力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52,589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134,684千元),同比下跌7.2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9,128千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人民币178,750千元),同比上升5.81%。本集团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融资租赁公司、中集财务公司和海工资产池管理平台。

  中集融资租赁公司:2021年上半年,中集融资租赁公司坚持“产融协同”战略定位,逐步加强对集团制造产业板块的经营协同和金融协同,助力集团制造板块业务发展,积极与集团战略新兴业务板块协同推进创新租赁模式。风险端,坚持“质量优先、严控风险”策略,引入大数据等金融科学技术手段提升风控效能,持续优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资金端,深化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逐步推动资产证券化,持续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和融资能力。2021年上半年,新业务投放符合预期,确保安全稳健发展。

  中集财务公司:2021年上半年,中集财务公司持续深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得益于集团整体经营情况逐步回暖,经营性现金流大幅度增长,中集财务公司资金集中水平和吸收存款规模实现明显的提升。进一步挖掘集团、板块和成员企业各项金融需求,有效保证成员企业资金供给,努力拓展买方信贷业务,提升集团产业综合竞争力,上半年累计实现各类信贷资产投放超人民币37亿元。中集财务公司积极争取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今年5月,获外管局关于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资质,可开展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并已成功落地,该业务有利于集团实现跨境资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丰富了集团跨境资金池业务功能,集团内部跨境资金运作便利化程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全力打造中集财务公司特色金融服务产品,代客结售汇业务实现大幅度增长,尤其是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量近10亿美元,有效提升了集团外汇风险管理效率和降低集团外汇交易成本。

  中集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截止2021年6月底,集团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涉及的各类海工资产共17个,包括:2座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3座恶劣海况半潜式钻井平台、3座半潜式起重/生活支持平台、3座400尺自升式钻井平台、5座300尺自升式钻井/服务支持平台、1艘豪华游艇。2021年上半年,集团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在维持传统油气项目平稳运营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上风电业务。(1)资产运营方面:在执行租约为10个,其中油气项目8个、海上风电项目2个——“蓝鲸1号”于4月中旬结束在南海的钻井和完井作业合同,于5月初返回烟台中集来福士码头做维修保养;“仙境烟台号”继续执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的钻井服务合同,预计近期可获得3+5口井的作业合同,使在手作业量延续至2022年底;“OOS Tiradentes”号生活支持平台,持续在巴西海域正常作业;“Caspian Driller”克服疫情影响在里海土库曼海域维持正常作业;“华电中集01”在广东揭阳神泉海上风电场开始执行海上风电作业合同,实现了半潜式起重平台在国内大直径单桩基础施工的首次应用;国内首艘由自升式钻井平台改装的风电安装船完成改装,开始在半岛南风电场执行海上风电安装服务合同;多座自升式钻井平台在墨西哥湾、渤海湾正常作业。(2)资产维护方面:按照计划圆满完成各项温停维保工作,正努力通过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和现金流管理,大大降低资金压力。

  本集团子公司中集模块化经营模块化建筑业务,以客户为中心、技术引领、创新驱动,全面发展“制造+金融+服务”一站式产融结合的服务模式,致力于成为全世界绿色模块化建筑的科技型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在原有建筑甲级设计资质的基础上,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进一步强化了中集模块化的资质和能力。

  国外市场:虽受新冠疫情影响,但本集团模块化建筑业务深耕细作原有市场,并不断开拓新市场。其中:在持续获得瑞典稳定的公寓订单的基础上,积极向德国、挪威等北欧国家拓展,进展明显;北欧永久性公寓采用片装式设计和生产,是行业内的一大创新。

  中国大陆市场:抓住国家政策东风,积极推广“高装配率和绿色建造典范”的箱式钢结构建筑体系,大力开拓市场,拓宽应用场景。中集模块化设计和承担模块化建筑部分的制造、运输、安装工程的海口江东新区1.5级企业港一期项目,于今年3月31日顺利完工。该项目创新性地以箱式钢结构集成建筑模块为载体,将“绿色、科技、高效”的理念充分应用到建筑领域,从建筑模块生产制造到交付仅用时70天,再次刷新中集模块化建造速度。同时,积极做出响应“防疫”等热点民生需求,快速、高质量建设防疫和学校等项目。

  中国香港市场:中集模块化中标香港大型模块化过渡房——香港元朗东头“同心村”过渡性房屋项目,建筑面积37,221平方米,提供住宿共1,800套,该项目是中集模块化深耕香港公共过渡房及公共住宅市场的又一重要成果。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数据统计,2013-2019年,我国冷链物流总额由2.10万亿元增长至6.11万亿元,六年复合增速达19.5%,冷链物流需求总量由0.77亿吨增长至2.33亿吨,六年复合增速达20.3%。食品冷链、医药冷链、化工冷链及电子冷链为我国冷链物流的四大应用场景。本集团作为高端装备制造商,本集团冷链业务主要布局冷链装备制造及冷链物流服务,目前在冷箱及冷车领域具备竞争优势,冷箱及冷藏车销量排名前列。

  食品冷链方面,在装备制造上,本集团移动冷库业务围绕国内冷链食品消费的最前和最后一公里,上半年一方面新增了生鲜电商客户,另一方面开展田头预冷、速冻、暂存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取得业务的显著增长;在冷链服务上,本集团冷链物流业务已具备东南亚冷链端到端服务能力,冷链物流跨境运输业务搭载中集载具循环包装,配合集团自主研发的榴莲包装箱、椰青包装箱,大大降低水果在运输途中的损耗,大幅度减少了一次性纸箱的使用,具备绿色、环保、保鲜的性能,今年上半年跨境生鲜运输的进口水果多式联运业务营业收入创新高。集团还自主搭建了较成熟的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结合集团自有冷箱的使用以及硬件配套追踪设施,实现食品在全冷链物流过程中温度监控和远程调整,确保食品安全和可追溯性。

  医药冷链方面,集团前期研发的产品持续获得市场认可,可运输的深冷(疫苗)箱突破了多种超低温材料和工艺以及制冷技术,已批量交付。

  此外,今年上半年,本集团在冷链装备研发上持续投入,设立了冷链技术研究院,立项研发冷库冷机、新能源冷藏集装箱、相温耦合箱、自消杀材料和应用、钢带机、超宽带材等产品。集团致力于以装备创新、科技驱动,将全球更新鲜的食品带给消费者。

  2021年上半年,集装箱集成装备业务继续保持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并与行业头部客户形成更加紧密合作。目前能源类集成装备业务主要聚焦在新能源变电装备、发电装备、电化学储能装备和新能源充换电装备四个方面,其中新能源变电、储能装备是集装箱板块未来重点的业务拓展方向。环保类集成装备业务主要聚焦在水处理、固定废物转运装备等方面,集装箱板块计划进入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截污处理、分散式供水系统等6个细分市场。

  集成装备业务下半年将继续深耕能源和环保两大领域,并进一步深化与能源和环保领域头部客户的合作,快速提升产品的集成度和附加值,并积极探索新的“集装箱+”应用领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现场+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单位现在有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授权董事邓伟栋先生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4至6,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审议并批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2、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新中集集团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并批准《关于对中集集团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中期调整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5、审议并批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6、审议并批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1年3月29日、2021年6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集团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本集团 2021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为人民币850亿元。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及2021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本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24、公告编号:【CIMC】2021-029及公告编号:【CIMC】2021-06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公告。

  现因本集团业务扩展需要,拟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子公司以及联合营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并拟增加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及联合营公司担保名单。上述调剂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做担保,调整情况如下:

  本公司拟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5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

  本公司拟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调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3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担保。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做担保,调整情况如下: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5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3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2亿元的担保。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调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0.7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2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来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8.7亿元的担保。

  3、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额担保,调整情况如下:

  本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

  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联营合营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余额调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3亿元的担保。

  4、子公司及该公司下属子公司为该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的客户、为该公司小股东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维持不变。

  5、本公司董事会批准350亿元人民币专项担保额度维持不变,用于本公司或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为中集集团海外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做担保,以及本公司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

  6、2021年已通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企业担保名单存续生效,本次审议名单为新增2021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低于70%以及70%以上的公司名单、新增联合营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一。

  本公司遵循上市公司担保管理要求,所有担保业务在此前提下开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按持股票比例做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持股票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持股票比例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持股票比例承担对应的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对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做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必要时反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由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持续规范对外担保和加强风险控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促进业务发展,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4,576,656千元(含专项担保额度),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1.27%;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31,990千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8.9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本公司的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方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中集财务公司向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吸收存款服务和贷款服务等(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额度为: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中集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集财务公司为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麦伯良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同时担任中集产城的董事,所以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中集产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集财务公司对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公司从基本情况、经济实力、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信用等级评估,后续将根据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合理、有序进行贷款投放。

  依据《框架协议》,中集财务公司将向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吸收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中集财务公司向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参照市场存款利率确定;中集财务公司向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参照市场贷款利率确定;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

  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中集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集财务公司为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为了保证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中集产城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中集产城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

  2、为规范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的关联交易,维护本集团资金安全,本公司结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中集产城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

  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签署《框架协议》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本集团内金融板块与联营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业务,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金融与产业协同发展。

  截至 2021 年 6月 30 日,中集财务公司吸收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的存款金额约为人民币1.36亿元,中集财务公司为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共提供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1.05亿元。

  经对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间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集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集财务公司在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向公司的关联方中集产城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经事前审核,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签订《框架协议》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订立,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了中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集财务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平稳、有序,且公司对中集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到位,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中集财务公司为中集产城提供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4、《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控制中集财务公司与中集产城间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同意2021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同期汇率风险敞口总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利率衍生品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以浮动利率计价的本外币融资总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等值40亿美元;钢材衍生品套期保值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本公司的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24及【CIMC】2021-03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公告。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价格波动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公司拟对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进行中期调整:将最高持仓量由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调整为不超过等值70亿美元(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事项”);另外利率和钢材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交易额度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审批额度保持一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今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呈加速复苏态势,国际贸易维持较高景气度,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持续处于相对高位。本公司集装箱业务相较去年同期量价齐升,出口订单数量和总额均较大幅增加,因此本公司的汇率风险敞口总额同样较大幅增加。为进一步降低汇率价格波动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公司拟增加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调整后,本集团2021年度将开展的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本公司拟继续通过汇率衍生品对全球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汇率风险进行管理。本公司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在于平滑或降低汇率变化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本公司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均具备真实业务背景,坚持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

  2、本公司已成立汇率风险管理小组,并制定了《中集集团汇率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汇率风险业务进行全面、专业化管理。本公司财务部为汇率风险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并协同板块及成员企业、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汇率风险管控职能。本公司将持续加强、提升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及业务能力。

  3、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具备明确的保值方案、交易指令;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各层级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决策,不得越权审批和下达指令;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总量、期限等要素必须在限定范围内,不得超量、超期交易。

  4、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汇率风险管理业务内控制度体现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分工协作的内部控制原则,严格保证汇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程序合规,确保各层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各层级操作人员在权限范围内交易。汇率风险主管部门监控市场走势,评估市场走势对本公司汇率衍生业务的相关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中集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对中集集团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中期调整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1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中期调整事项做核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开展2021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中期调整,是与公司日常全球经营业务有关,是以平滑或降低汇率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确定性影响为目的,坚持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且公司充分重视并不断加强对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已制定并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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